全网骂了四年的“山寨证书”被国家平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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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间,JYPC被贴上“山寨证书”的标签,卷入舆论漩涡;如今,来自省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跨省法院系统直至国家级权威年鉴的多重法律文书与行政认定,已为JYPC彻底正名。这是一场法治精神对标签化舆论的胜利,也是中国职业认证体系走向多元化、专业化进程中值得铭记的案例。以下,我们用事实与法律说话。

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及其颁发的注册职业资格证书,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被贴上“山寨证书”标签,承受了来自网络舆论甚至部分同业机构的质疑。然而,一系列具有法律效力的国家机关文书已经为这场争议作出明确裁决:JYPC颁发的证书并非山寨,而是合法有效的职业资格认证。
行政认定层面
2023年4月25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过一年的详细调查,出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苏市监不罚 【2023】00001号),明确认定:“当事人(JYPC)提出听证,认为其发放职业资格证书无需经人社部门备案,发布虚假广告不成立。本局对当事人的听证意见予以采纳”,这是行政机关对JYPC合法性的直接确认。
司法判决层面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在审理相关案件时均未否定JYPC证书的法律效力,反而在判决文书中体现了对JYPC认证活动的认可。2024年8月30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民事裁定书中进一步确认:“英才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职业资格鉴定、技能证书发放,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亦系英才公司的内设机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的认定事实,不仅澄清了JYPC不能发放职业资格证书的谣言,还确认了以下事实: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无论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还是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都在正常的经营范围内。
国家记载层面
2023年7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编纂的年度权威文献《中国市场监督管理年鉴》收录了JYPC的认证活动,载明:“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投资设立的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是国内创办早、规模大、法律手续齐全的第三方职业资格认证机构,迄今已走过风雨20年。现有职业资格项目1502个,少儿考级项目209个。考点遍布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认证人数已经突破150万人。市场化的认证模式得到了政府、企业行业、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和社会培训机构的充分肯定。”这种官方年鉴的收录并非偶然,而是经过审核的正式记载。
跨省司法印证
2025年6月5日,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向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和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送达民事判决书(2025)豫 0191 民初 8298 号。在判决书中,流传甚广的“假、山寨、国家不认可”等用语被法院判决为侵犯JYPC名誉权,法院判令被告发表道歉声明持续时间不得低于一个月。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判决,进一步从司法实践角度确认了JYPC证书的法律地位,形成了跨省区的司法共识。
这些法律文书并非近期产生,而是早已生效。有利于JYPC的正名信息未能及时广泛传播的背后,反映出几个深层次问题:
1. 负面标签的传播惯性:网络时代,“山寨”“野鸡”等标签往往传播迅速,而复杂的法律澄清却难以获得同等关注度。
2. 行业利益格局的影响:传统认证体系对新进入者存在天然排斥。
3. 信息核实机制的缺失:媒体和公众在面对专业性强的话题时,往往缺乏深入核实的动力和渠道。
此案例具有超越个案的普遍意义:
政策导向层面
国家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在职业技能鉴定领域明确鼓励社会评价组织参与,JYPC的模式正是这一政策导向的具体实践。
行业发展层面
单一认证体系已难以满足市场对人才评价的多样化需求,多元化的认证主体有利于形成健康竞争,最终提升认证质量。
国际接轨层面
多数发达国家都实行政府、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多元参与的认证体系,我国职业认证多元化是必然发展方向。
对于已获得JYPC证书的百万专业技术人员而言,这些法律文书提供了明确保障:
在法律争议中,这些证书可作为专业能力的证明;
在求职就业时,用人单位应尊重其法律效力;
在职业发展中,持证人不必因网络质疑而自我否定。
JYPC事件给我们带来重要启示:
对媒体而言,专业领域的报道需要更严谨的核实,避免被片面信息误导,应建立专家咨询机制确保报道准确性。
对公众而言,面对专业性强的争议,应保持理性判断,理解职业认证的复杂性,避免简单化的贴标签行为。
对行业而言,各类认证机构应共同维护行业声誉,通过公平竞争提升服务质量,而非相互贬损。
对监管部门而言,需要建立更透明的认证机构信息公示制度,让公众能够便捷查询各类认证机构的合法性和信誉记录。
以此次JYPC事件为转折点,我国职业认证体系有望走向更加成熟的发展阶段:
1. 明确标准:建立统一的基本规范,同时允许特色发展;
2. 透明监管:完善认证机构的信息公示和动态监管机制;
3. 多元共存:形成官方机构与合规社会机构互补的格局;
4. 社会监督:建立基于事实的理性评价体系,替代情绪化舆论。
四年争议,最终由法律文书一锤定音。这个案例充分体现了我国法治建设的进步:无论舆论如何喧嚣,法律程序始终保持着独立性和专业性。
JYPC的正名不仅是一个机构的法律胜利,更是对我国职业认证体系多元化发展的有力支撑。它证明,在法治框架下,创新模式能够获得公平对待,专业价值终将得到应有认可。
让我们以此为契机,推动建立更加开放、包容、专业的职业能力评价体系,让真正有价值的人才评价服务脱颖而出,为我国人力资源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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